我院于10月4日下午16:30,在9号楼526教室召开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院党委副书记田维飞、学生科长夏志丽、学生科副科长吕超、班主任代表郭云、杨宇娟老师,辅导员刘维佳、王帅老师和院学生会、团委、党建办公室、资助中心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评审会议。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0〕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在学院学生工作组的严密部署下,秉承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和学院初审环节,评选出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三名候选人进入终评。在评审现场三名候选人依次答辩,从思想政治素质、日常综合表现、学习成绩情况、获奖经历、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介绍。最终,经现场评审团投票,学院学生工作评审委员会综合审定,确定2名学生为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整场评审工作井然有序,气氛热烈。
艺术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张光年
高 群
最后田维飞书记发表讲话,指出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不仅是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的褒奖,更是对所有同学们的激励,激励所有同学向榜样学习,努力上进,成长成才,助力中北梦的实现。
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在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在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上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了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