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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亚洲十大信誉网赌网址排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7阅读数: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亚洲十大信誉网赌网址排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我院各班

为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工作,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做到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精准管理、精准服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晋教财[2019]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请各班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重点面向2019级新生,对高年级学生中出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需要认定的一并认定。

二、认定原则和认定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主要参考学生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及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具体认定条件见《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2019〕15号)。

三、认定等级与标准

(一)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三种认定类型。家庭经济突发状况困难学生根据突发状况的实际情况区别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三种类型。

1.特殊困难学生。指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

2.困难学生。指学生属于父母双方失业或父母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单亲家庭、家在边远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以务农为主,收入水平较低、正常生活有困难的家庭子女,以及父母中有人需常年接受治疗,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

3.一般困难学生。指除特殊困难学生、困难学生以外,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或仅能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学生或监护人不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要求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2.学生或监护人不如实填写《申请表》的,提供相关材料不真实的。

3.存在下列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第一,无特殊原因,在公寓外租房住宿者;

第二,平时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在校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者;

第三,消费高档娱乐电器、电子产品、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等奢侈用品者或有其它奢侈消费行为者;

第四,有抽烟、酗酒行为,或经常性出入营业场所消费者;

第五,存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四、认定机构

认定评议小组。各班成立以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代表(要求包含各个宿舍)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评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

、认定程序

认定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2019〕15号)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校区)认定、学院(校区)公示、学校核准等程序最终确定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并做好建档备案工作。

六、具体认定事宜

(一)本人申请。学生本人提交《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或者学生为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被推荐同学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不得虚报、谎报表中的数字材料,否则将根据《学生手册》2018版《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第二十四条予以处理。

(二)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召开评议会,根据具体认定条款,确定本班各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报告》,报院学生工作领导组进行审定。

对于家庭经济情况有所好转的同学可以申请退出贫困生。对于违反《中北大学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和《亚洲十大信誉网赌网址排名贫困生管理办法》的学生,一经查实,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其贫困生资格。

注:班主任组织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宿舍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和推荐工作。班级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原则上每个宿舍至少有一名学生代表;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即申请认定的学生不得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

评议会议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要在班级内部公示,班级要做好评议会议记录和公示记录。

评议小组成立后,请将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发至邮箱760517842@qq.com(10月8日下午五点前),学院将对成员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具体认定条款,认真组织评议工作。

(三)学院评议。院学生工作领导组审核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尤其是对认定为特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进一步核实。经过核实,确需调整的,在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做出相应调整,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结果公示。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注: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建立档案。学院学生科归档《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结果报告》,编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填写《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评议结果报告》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

(六)系统录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确定后,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在学工系统上申请认定,已经认定未在学工系统上注册备案的也要进行申请认定。

、上报材料

(一)个人材料:

1.纸质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家庭属于特殊困难类型中的建档立卡等五类的同学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班级材料:

1.纸质版和电子版《XX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一份》;

2.《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报告单》一份;

3.提交班级认定公示截图纸质版和电子版;

各班级将所涉及到的电子材料以文件夹的形式于10月11日下午6:00前发送到邮箱:760517842@qq.com。(文件夹以班级命名);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按照顺序整理: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中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特殊困难类别经相关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学生科办公室付玉老师。

、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学〔2019〕15号)的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认定程序,认真核实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尤其是要对建档立卡学生做到资助全覆盖。

(二)认定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及家庭隐私,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坚决杜绝班级大会票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做法,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也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三)在班级、学院建立信息反馈渠道,一经发现立即解决,确保提交的认定结果无异议。

(四)各班级务必于10月11日前完成认定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同步在学工系统进行认定,凡不在学工系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不予以资助。

                                                                            亚洲十大信誉网赌网址排名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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